根据《关于开展2022年度教职工师德师风考核和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》要求,教师本人填写《师德师风考核表》,并对个人师德情况进行自评,经由学院师德师风领导小组进行综合评价,推荐章莉老师参与学校师德师风考核优秀的评选。
公示时间为2023年2月24日-2023年3月2日。
公示期内,如有异议,请以书面形式向学院行政办公室反映,联系电话:025-86718202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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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3年2月24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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